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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36 章 李佳佳对线侯亮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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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东省检察院,侯亮平办公室接待区。
李佳佳站在侯亮平面前,神情冷静,眼神锐利,与她在机场华美的外表形成鲜明对比。
侯亮平则是一贯的公事公办模样。
李佳佳率先开口,语气平静但带着不容置疑的法律依据。
“侯局长,我申请探视我的母亲,欧阳菁。”
侯亮平带着公式化地回应。
“李佳佳同志,你母亲涉嫌重大职务犯罪,案件正在关键侦查阶段。
按照规定,现阶段不允许家属探视。”
李佳佳微微挑眉,神情冷静,寸步不让。
“侯局长,依据《看守所条例》,我作为在押嫌疑人欧阳菁的直系亲属,正式提交探视申请。
这个行为本身,是合法合规的吧?”
侯亮平面无表情,语气强硬。
“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相关规定,为了案件的调查工作需要,你的申请,予以驳回。”
李佳佳轻笑一声,带着讥讽。
“侯局长驳回的理由,真是冠冕堂皇。
你您是担心我们母女二人在全程监控的探视间里,用暗语‘串供’吗?
还是说,你手里有证据,能证明我李佳佳也与您调查的案件有关联?”
侯亮平眼神锐利,但没有立即回答。
李佳佳步步紧逼,“好,既然侯局长依法驳回我的申请。
那么,也请你依法行事,先给我出具一份书面的《驳回探视申请通知书》。”
侯亮平眉头紧皱,
“你这是什么意思?”
李佳佳逻辑清晰,言辞犀利。
“我的意思很明白。我当然知道侦查期间‘一般不能’探视,但法律也规定了‘经办案机关批准’可以探视。
这说明它不是绝对禁止,而是需要审批。
我拥有申请的权利,您拥有审批的权力。
现在你行使权力驳回了我的申请,我尊重。
但依据程序正义,你必须对我的申请有一个明确的、书面的行政决定。
请侯局长出具加盖公章的驳回书,并请在文书上明确写明驳回所依据的《刑事诉讼法》的具体条款,以及基于何种‘调查需要’做出的此项决定。
这不过分吧?否则,你今天口头驳回,我明天再来申请,你再口头驳回,这程序岂不成了儿戏?
还是说,你侯局长办事,习惯于心证,不需要留下文字痕迹?”
这番话,将侯亮平逼到了必须遵循程序的角落。
出具书面文件,就意味着他的决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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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36 章 李佳佳对线侯亮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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